档案安全
1.切勿损毁、丢失属于公司所有的档案。
2.切勿擅自提供、抄录、公布、销毁公司所有的档案。
3.切勿涂改、伪造档案。
4.切勿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;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、赠送给他人。
5.切勿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。
6.切勿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,造成档案损失。
7.切勿玩忽职守,造成档案损失。
1.严格遵守、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,维护档案的安全、完整。
2.齐全完整归集文书类(含党群、行政、经营、生产)、会计类、人事类、特殊载体类、业务类等文件材料。
3.移交的文件材料应保证每份文件材料的完整,不得缺页、少面,归档材料不得少于两份。
4.移交文件材料应符合书写规范、载体规范、业务规范、装订规范、折叠规范等质量规范。
5.查借阅档案必须履行审批手续,查借阅密级档案的人员,应严守档案机密信息,不得对外泄密。
6.借阅者必须爱护档案,保证档案的清洁、完整与安全;查阅档案时,严禁转借、涂画、拆卷、抽取、撤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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